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兵团建工集团)就 2024年度图木舒克政法学院 所需 中央空调通风设备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兵团建工集团图木舒克政法学院中央空调通风设备及安装采购。
交货地点:图木舒克。
三、招标内容
图木舒克新疆政法学院五期 10#实验楼、24#25#26#实验楼空调室外机、空调室内机、空调系统主材、控制系统部分等空调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控价 160万元。
地点:图木舒克。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供应商须是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满足任一条件即可,要求如下:
①制造商在中国内地必须有1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和制造经验,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50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具备安装指导能力,制造商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与兵团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3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所有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国家认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所有带制冷功能的空调设备均要求为同一品牌(多联机、冷水机组、风机盘管、空调箱、组合式空调箱、精密空调等)。
4.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
4.7业绩要求:图木舒克政法学院项目至少有两项同类中央空调通风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合同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4.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以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xbjgjc.c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只提供收据)。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xbjgjc.cn。
5.6开标时间: 以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6.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以上费用须打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 11550000001172594
需在备注栏明确资金用途、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标书费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按标包缴纳)
例如:标书费 /投标保证金+图木舒克政法学院项目+张某11111111111。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资审通过的企业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阶段,线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在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提交(上传至投标附件),如有授权委托人请上传授权委托书。
7.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第十一师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营业执照、身份证信息、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财务等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璞/李东/成紫娟(政法学院项目)
联系方式: 18699431080/13109975108/16699172804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天鹅湖路北新大厦 10楼
2024年5月24日
文章推荐: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水系统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