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暖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
2.1.2建设规模: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0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500 万元。
2.1.3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施工图所示范围内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的暖通工程。主要包括:空调及通风系统、空调水系统、冷冻机房设备、冷却水系统、厨房预留集中排油烟系统、多联机系统、制冷机房强弱电一体化控制系统、风机盘管电源及调速开关管线、部分空调设备动力系统等。不包括:防排烟系统、抗震支架、土建及幕墙防雨百叶、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打洞、检修口及空调预留洞口、手术室检验科净化空调及对应控制箱、MRI独立恒温恒湿空调、信息机房空调及动力系统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且招标人保留调整相关施工界面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五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楼、厂房除外)暖通工程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3.4其它要求: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指本项目所要求的施工资质)。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投标人必须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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