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报备且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XTF-YZ2024-D26)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况:对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全面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空调主机40台、空调水系统<含循环水泵3台>、空调强电系统、空调弱电自动控制系统和末端风机盘管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对突发性的机组故障,为招标方提供24*365不间断服务响应。含循环水泵3台>
2.4 招标范围:邮政大厦中央空调维修维保服务。
2.5服务期限:1年。
2.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及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3.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一份。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1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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