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865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牛女士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2294085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座 |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020-410211-83-03-05405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中央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项目概况: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项目位于开封市东京大道以北,复兴大道以南,十三大街以西,十五大街以东。一期工程二阶段采购中央空调设备一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采购预算:约720.00万元。
2.6招标范围:一期工程二阶段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包含风机盘管及空调机组等,具体详见图纸及采购清单。
2.7计划工期:分批次供货,风机盘管单批次供货周期15日历天,其余货物单批次供货周期35日历天(含节假日,自甲方发给乙方书面《供货通知书》之日且预付款到账之日起计至乙方将合同货物承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8交货地点: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
2.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以投标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已授权代理商投标,则该制造商不得与已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中央空调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的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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