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已获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的2号厂房区域空调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2号厂房区域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GJZB20250102001-01;
2.3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一拖院内);
2.4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对柴油机公司2号厂房区域空调系统改造。工程涉及的主要内容包含:室内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及冷凝水管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545514.84元
2.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制造安装调试完毕(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完成无风管远程送风机及风机盘管等室内管道安装);
2.9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和中国一拖5S标准;
2.12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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